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,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;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;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,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后评估;协助所监管企业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;负责指导县(市)区国有经济布局调整,对县(市)区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监督指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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